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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煤矿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017-07-20 | 来源: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分享到  

  6月20日,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2017年6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省煤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方案》确定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目标: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灾害、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煤矿安全监管漏洞,超前防控一批重大风险,集中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煤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煤矿,督促煤矿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所有煤矿企业和煤矿,包括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停产停建煤矿以及列入今年关闭的煤矿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非法违法行为,二是水害、火灾、瓦斯和人车等重点灾害防治,三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县检查、省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走过场、整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煤矿,一律依法查处。

  《方案》强调,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要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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