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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2017-06-30 | 来源: 规划司 分享到  

国土资函〔2017〕3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的请示》(浙政〔2016〕63号)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浙江省及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量指标和调整原则,抓紧推进省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经批准后,请于2017年11月底前将规划数据库统一整理汇交到我部。

  2017年6月14日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指标调整表

 

单位:万公顷,平方米/

 

2020

耕地保有量

187.87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59.87

园地

60.70

林地

569.67

牧草地

0.03

建设用地总规模

134.5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0.66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0.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3.86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2.67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8.13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0.30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20.30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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