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热词: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统计公报
201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2013-12-04 | 来源: 国家海洋局 分享到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沿海各地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海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根据《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国家海洋局对2011年海洋经济进行了初步核算,编制了《201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现予以发布。

  一、海洋经济总体运行情况

  2011年,沿海各地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海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一、海洋经济总体运行情况

  据初步核算,201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45 5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7%。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26 508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19 062亿元。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2 32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 83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 408亿元,海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5.1%、47.9%和47.0%。据测算,2011年全国涉海就业人员3 420万人,比上年增加70万人。

 

  图 1  2006年—201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情况

  二、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情况

  2011年,我国海洋产业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其中,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18 760亿元,比上年增长9.3%;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增加值7 7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6%。

  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情况如下:

  图 2  2011年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构成图

  ——海洋电力业  海洋电力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沿海多个风电场项目相继竣工投产。全年实现增加值49亿元,比上年增长25.0%。

  ——海洋船舶工业  海洋船舶工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各项经济指标持续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全年实现增加值1 437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海洋生物医药业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激励下,海洋生物医药业持续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99亿元,比上年增长15.7%。

  ——海洋工程建筑业  海洋工程建筑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新开工项目和在建工程稳步推进。全年实现增加值   1 096亿元,比上年增长14.9%。

  ——滨海旅游业  滨海旅游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邮轮游艇等新型业态快速涌现。全年实现增加值6 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海水利用业  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多项技术的重大突破,海水利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海水利用业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势头。全年实现增加值10亿元,比上年增长10.2%。

  ——海洋油气业  受溢油等突发事件影响,海洋原油产量有所下降,但随着油气价格的上涨,海洋油气业依然保持了稳定发展。全年实现增加值1 730亿元,比上年增长6.7%。

  ——海洋交通运输业  尽管我国沿海港口生产势头总体良好,但受国际需求放缓及航运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海洋交通运输业增长总体放缓。全年实现增加值3 957亿元,比上年增长7.1%。

  ——海洋渔业  海洋渔业生产总体稳定,海水养殖产量稳步增长,远洋渔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年实现增加值3 287亿元,比上年增长3.7%。

  ——海洋化工业  海洋化工产业平稳发展,全年实现增加值691亿元,比上年增长2.5%。

  ——海洋矿业  海洋矿业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海砂开采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产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年实现增加值53亿元,比上年增长2.1%。

  ——海洋盐业  海洋盐业生产情况总体稳定,全年实现增加值93亿元,比上年增长0.8%。

  三、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情况

  2011年,环渤海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6 442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1%,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长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13 721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1%,比上年回落了1.9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地区海洋生产总值9 807亿元,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1.5%,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沿海各地区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项政策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定信心,稳中求进,着力推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升级海洋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努力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注释:

  1.本公报为初步核算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中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沿海地区包括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

  4.各项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5.数据来自沿海地区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统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附录1:2011年海洋生产总值情况表

  

总量(亿元) 

增速(% 

海洋生产总值 

45 570 

10.4 

海洋产业 

26 508 

9.7 

主要海洋产业 

18 760 

9.3 

海洋渔业 

3 287 

3.7 

海洋油气业 

1 730 

6.7 

海洋矿业 

53 

2.1 

海洋盐业 

93 

0.8 

海洋化工业 

691 

2.5 

海洋生物医药业 

99 

15.7 

海洋电力业 

49 

25.0 

海水利用业 

10 

10.2 

海洋船舶工业 

1 437 

17.8 

海洋工程建筑业 

1 096 

14.9 

海洋交通运输业 

3 957 

7.1 

滨海旅游业 

6 258 

12.5 

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 

7 748 

10.6 

海洋相关产业 

19 062 

—— 

  附录2:主要名词解 释

  海洋经济是开发、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

  海洋生产总值是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的简称,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沿海地区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海洋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之和。

  增加值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与服务活动的最终成果。

  海洋产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包括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主要海洋产业,以及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

  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过程中所进行的科研、教育、管理及服务等活动,包括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服务、海洋保险与社会保障业、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地质勘查业、海洋环境保护业、海洋教育、海洋管理、海洋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等。

  海洋相关产业是指以各种投入产出为联系纽带,与主要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上下游产业,涉及海洋农林业、海洋设备制造业、涉海产品及材料制造业、涉海建筑与安装业、海洋批发与零售业、涉海服务业等。

  海洋渔业包括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海洋渔业服务业和海洋水产品加工等活动。

  海洋油气业是指在海洋中勘探、开采、输送、加工原油和天然气的生产活动。

  海洋矿业包括海滨砂矿、海滨土砂石、海滨地热、煤矿开采和深海采矿等采选活动。

  海洋盐业是指利用海水生产以氯化钠为主要成分的盐产品的活动,包括采盐和盐加工。

  海洋化工业包括海盐化工、海水化工、海藻化工及海洋石油化工的化工产品生产活动。

  海洋生物医药业是指以海洋生物为原料或提取有效成分,进行海洋药品与海洋保健品的生产加工及制造活动。

  海洋电力业是指在沿海地区利用海洋能、海洋风能进行的电力生产活动。不包括沿海地区的火力发电和核力发电。

  海水利用业是指对海水的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活动,包括利用海水进行淡水生产和将海水应用于工业冷却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等活动,不包括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活动。

  海洋船舶工业是指以金属或非金属为主要材料,制造海洋船舶、海上固定及浮动装置的活动,以及对海洋船舶的修理及拆卸活动。

  海洋工程建筑业是指在海上、海底和海岸所进行的用于海洋生产、交通、娱乐、防护等用途的建筑工程施工及其准备活动,包括海港建筑、滨海电站建筑、海岸堤坝建筑、海洋隧道桥梁建筑、海上油气田陆地终端及处理设施建造、海底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不包括各部门、各地区的房屋建筑及房屋装修工程。

  海洋交通运输业是指以船舶为主要工具从事海洋运输以及为海洋运输提供服务的活动,包括远洋旅客运输、沿海旅客运输、远洋货物运输、沿海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活动。

  滨海旅游业包括以海岸带、海岛及海洋各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为依托的旅游经营、服务活动。主要包括:海洋观光游览、休闲娱乐、度假住宿、体育运动等活动。

  沿海地区是指有海岸线(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环渤海地区是指环绕着渤海(包括部分黄海)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和山东省三省一市的海域与陆域。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指长江三角洲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江苏省、上海市和浙江省两省一市的海域与陆域。

  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指珠江三角洲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广东省所辖的广州、深圳和珠海等城市的海域与陆域。

  上述名词解释主要摘自《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沿海行政区域分类与代码》(HY/T 094-2006)。

【字号: 】【打印】【关闭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 海洋局发布《2017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 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统计报表制度》
· 2016年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数据发布
· 2017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