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明、王刚、赵毅新、孙菁、孙丕恕、王信、刘学景、张学信、方才臣、刘义发、王法亮、达建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加氢站建设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结合我部的职能和职责,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对属于国家支持发展的加氢基础设施项目,可适用国土资规〔2015〕5号文提出的优先安排用地,运用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的支持政策。这些支持政策有利于降低加氢站用地成本。
我部将加强文件宣贯,持续跟踪文件落实情况。
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010)66558572
国土资源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