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测绘单位服务效能,方便业主单位办事,日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不动产“二测合一”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萧山区将在不动产登记中为登记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合并为一个联合测绘项目,由业主单位自行选择一家测绘单位承揽不动产登记宗地测绘、房产测绘业务,并向登记部门提供测绘成果和数据。
《意见》明确,业主单位可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二测合一”业务。为方便业主单位选择测绘单位,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将通过杭州市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布可在萧山区范围内从事“二测合一”业务的测绘单位名单。
萧山区政府同时公布了《杭州市萧山区日常不动产测绘成果检查验收规定及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测绘成果质量存在上述标准中明确的缺陷,有关测绘单位将被撤除出可从事“二测合一”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