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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热点专题 > 综合 >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中国海洋事业改革开放40年系列报道之深海大洋篇
2018-07-09 | 作者: 赵建东 | 来源: 中国海洋报 分享到  

  5月3日,“大洋一号”船完成2018年综合海试凯旋青岛。参加此次海试A航段的现场验收专家组组长杨磊最大感受是,见证了海洋装备走向深海大洋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对我国自主研发的海洋装备充满了信心。

  我国的大洋事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扬帆起航。40年的发展,探索着大洋的奥秘,获取了丰富的海洋样品;海洋装备飞速发展,科考手段日新月异……

  足迹踏遍三大洋  

  1978年4月22日凌晨,一个胜利的消息传遍“向阳红05号”船。在太平洋埃利斯群岛以西4784米的深海,中国科考人员采集到第一份锰结核样品。曾萦绕中国海洋科学家心头多年的梦想得以实现。

  这是我国首次大洋科考打胜的第一仗。从那时起,我国吹响了“进军三大洋”的号角。

  截至20世纪末,我国在太平洋区域执行了首次全球大气试验、中日黑潮调查、中美海气合作调查、海底综合调查、海上勘察等等,获得了锰结核、热液硫化物、富钴结壳、海洋地质、海洋大气等多种珍贵的样品及丰富的数据,为我国掌握一定的海洋动力、物理、化学、地质、矿产等积累了宝贵资料。

  进入21世纪,我国组织了首次环球科考。从2005年4月2日起航,至2006年1月22日凯旋,首次环球科考队乘坐“大洋一号”船横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历时近300天,航程近8万公里,创下了16个大洋科考之最,填补了多项空白,大大提升了海洋科学研究水平,提升了我国在国际海底事务上的影响力,实现了深海勘探领域零的突破,也把中国大洋考察推向了全世界。

  可以说,首次环球科考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的士气,尤其是让科技界振奋。2005年12月,刘东升、师昌绪等23位院士联名建议,制定我国海洋国策,积极参与新世纪大洋国际竞争。

  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的第二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随之,我国深海大洋工作再上新台阶,“大洋一号”“向阳红09号”“向阳红10号”“向阳红03号”“向阳红01号”等船屡次征大洋、战深海,“蛟龙”“潜龙”“海龙”多次“下五洋捉鳖”,多金属结核勘探区、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区、多金属硫化物调查区、富钴结壳勘探区活跃着中国科学家的身影……

  “蛟龙”领航深海装备  

  从2002年立项到2012年7000米级海试成功,我国首台载人潜水器——蛟龙号10年磨砺终成器。

  自2013年进入试验性应用阶段,蛟龙号奔赴南海、印度洋、太平洋……潜入海山区、冷泉区、热液区、洋中脊……探索着深海奥秘。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几年,蛟龙号百分之百安全下潜,年平均下潜20余次,放眼世界载人深潜历史,这是一份优秀答卷。蛟龙号载着科学家翻海山、下冷泉、到热液区、爬洋中脊、潜海沟、进海盆,看到了原生动物、刺胞动物、软体动物、甲壳动物、富钴结壳、多金属结核等深海生物与矿藏。

  作业能力覆盖7000米以浅全球海洋面积99.8%的海域,足迹遍布七大海区,17个潜次作业水深超过6000米,连续大深度安全下潜,蛟龙号主要为国家海洋局深海资源勘探等国家五大计划提供了技术和装备支撑,在我国南海冷泉区和海山区、西太平洋深渊海沟区、东太平洋我国多金属结核勘探区、西太平洋海山结壳勘探区、西南印度洋我国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区、西北印度洋我国热液硫化物调查区,取得了一系列勘探成果。我国科学家基于蛟龙号下潜调查而发表的论文共41篇,待出版专著1部,为我国抢占国际深渊科学研究前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标志着中国深海载人科研和资源勘探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自诞生之日到举世闻名,“蛟龙”以其突出的贡献成为中国人的骄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五年来,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天宫、蛟龙、天眼、悟空、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2018年1月,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研发与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蛟龙号的成功带动着海洋装备飞速发展。“海龙”无人有缆潜水器、“潜龙”无人无缆潜水器等大型装备体系相继升级改造、试验和应用,与蛟龙号优势互补。未来,深海大洋科考可同时搭载“三龙”探海,利用船载设备和“潜龙”调查地形地貌等,利用“海龙二号”和蛟龙号进行精细调查。“三龙”协同作业,取长补短。

  在“三龙”基础上,中国大洋协会还将增加深海钻探的“深龙”、深海开发的“鲲龙”、海洋数据云计算的“云龙”,以及在海面进行支撑的“龙宫”的研发与试验,推动大洋事业更上一层楼。

  将中华文明镌刻大洋深处  

  2011年,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第24次年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上,国家海洋局作为中国海底地名管理机构向分委会提交的7个海底地名提案获得通过。这一历史性突破,标志着我国海底地名命名研究开启。

  此后,我国连续6年开展海底地名命名工作,并向国际海底地名分委会提交海底地名提案。2016年,国务院批准并公布了我国勘测命名的124个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名称。

  “采菽海山”“郑和海岭”“苏轼海丘”……在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海底,以《诗经》“风”“雅”“颂”为主,中国杰出人物名字和字号为辅的一系列彰显中华文明的名称被镌刻在大洋深处。

  累累硕果皆亮丽  

  1991年,我国获得了15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区;2001年,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位于东北太平洋的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勘探合同区;2011年签订位于西南印度洋的1万多平方公里多金属硫化物勘探合同区;2014年签订位于西北太平洋海山区的3000平方公里富钴铁锰结壳勘探合同区;2015年,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又通过决议,核准了我国提出的位于东北太平洋的约7.3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探矿区申请。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奋斗,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拥有3种主要国际海底矿产资源专属勘探合同区的国家。

  此外,在国务院批准的“持续开展深海勘察,大力发展深海技术,适时建立深海产业”工作方针指引下,我国大洋科学考察在诸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深海资源调查全面开展,先后组织近50个大洋航次进行资源、环境及生物多样性调查,初步形成了“多种资源、多海域、多船作业”的大洋调查格局;深海技术实现跨越,以“蛟龙”“海龙”和“潜龙”为代表的“三龙”体系成为深海资源勘察的主力军,深海高新装备呈国产化、系统化发展;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两型新船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国家深海基地运行良好;深度参与国际事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不断提升国际话语权。

  2016年2月26日,是值得中国大洋工作者铭记的历史性日子。这一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这是第一部规范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法律。它的出台树立了推动我国大洋事业跨越发展新的里程碑,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海洋法律体系,为开展大洋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我国大洋事业主动融入建设法治海洋的大战略、加强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建设、提高海洋法治水平、提升公众海洋意识、促进海洋事业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踏上了进一步规范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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