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去年底国家海洋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昨天,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向广东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
国家海洋督察组在广东省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例如:广东省有关部门明知违法案件正在查处,仍然为茂名博贺新港区防波堤等3个项目办理海域使用手续。2012年以来,全省未依法办理用海手续、直接办理用地相关手续的海域258宗,面积达1503.4公顷。
二是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到位。例如:阳江市2015年查处阳江港J7#码头工程违法填海行为,在当事人缴纳罚款后继续违法施工的情况下,对新增4.13公顷违法填海未立案查处,2017年仍取得海域使用权证。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现象,全省近岸仍有12%的海域为劣四类水质,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近岸海域。
督察强调,广东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