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去年11月到12月国家海洋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2日下午,督察组向山东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国家海洋督察组在山东省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严管严控围填海政策法规规划落实不到位。例如《东营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油田开发及其他矿业勘探开采用海审批权限的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2012年以来东营市依据该办法违规审批了125个海洋油气开发项目用海。
二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等地发改部门违反围填海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在未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和围填海计划指标的情况下违规办理12个围填海项目立项。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经督察组排查发现,全省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899个,仅有153个纳入监管。
督察要求,山东省各级政府要对政府主导未批先填,化整为零、分散审批,财政代缴或返还罚款等审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厘清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制度,全面禁止渤海海域围填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