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去年底国家海洋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昨天(2号)下午,督察组向上海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国家海洋督察组在上海市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长江口河口海域未及时划界,相关区域未有效纳入海域管理。2012年以来,在长江口区域9个滩涂整治项目、7个新建或扩建港口码头项目、29个采砂项目均未办理相关用海手续,未依法开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二是个别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个别围填海项目存在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现象。上海市临港物流园区奉贤分区垦南圈围工程等4宗项目,填海面积合计105.58公顷,在建设过程中,4个项目作为整体项目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将应由国家审批的项目变为地方直接审批。
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近岸海域污染严重。上海市提供了98个陆源入海污染源,与督察组核查发现的148个陆源入海污染源存在差距。沿岸海域长期处于严重富营养化状态,2012年至2016年劣四类水质面积平均比例高达70%。
督察强调,上海市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