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历史进入20世纪时,曾经陶醉于征服自然的辉煌胜利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工业文明在给人类带来优越生活条件的同时,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工业废料、废气的野蛮排放,超出了自然界能够承受的极限,违背了自然的规律,带来了资源的枯竭和对地球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给自然造成空前严重的伤害,使人类自己也面临着深刻的危机。
工业文明带来的副作用
工业革命250多年来,占世界人口20%左右的发达国家实现了工业化,但其所消耗的能源约占同期全球消费总量的80%。至今,化石能源仍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但同时,大量的化石能源消费,造成大气污染、土地荒漠化、地下水系破坏、气候变暖、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等生态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和人类活动的出现而出现的。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达到空前水平。特别是二战以来,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废物的排放都急剧增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如果对矿产资源过度掘取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同样也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2015年12月18日,英国最后一个深层煤矿——约克郡( Yorkshire )的凯灵利煤矿关闭。始于300年前的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煤炭工业大约产出了26000万吨煤矿,留下了大约3600万吨煤矸石以及地质灾害、煤矸石堆处置和水土污染等环境问题。此外,金属矿采掘致使的塌陷问题也十分严重。不容忽视的是,工业和建筑材料的“无规划、低技术”的开发,对英国后续开展的矿山环境修复工程增加了压力。
上世纪70年代末期,百年不衰的德国鲁尔工业区终于因为无力抵挡新兴国家的钢铁廉价倾销,爆发了历时10年之久的煤业和钢铁危机,主导产业衰落,失业率上升,大量人口外流,社会负债增加,特别是持续百年的重工业污染使得这个地区的生态环境濒临毁灭的边缘。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欧洲、美国和日本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系列 “环境公害事件”,这些事件的特点均为工业“三废”严重污染空气、水源、土壤和食品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20世纪70年代中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完成了工业化而进入后工业社会。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世界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渐将工业产业特别是污染严重的工业产业转移到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造成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
第三世界国家在为资本主义市场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同时,不得不承受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曾经遭遇的生态环境灾难。
应对生态环境危机成为全球性问题
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人类发展的永恒主题。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全球将向何处去?这是人类需要回答的问题。
其实从上世纪早期起,人类便开始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开始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质疑“经济人”的理性。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对世界范围内的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国内外学者、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相关部门都在不断地探索各种应对措施。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环境问题便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全球性问题,即现代环境问题,一般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并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分别于1972年、1973年和1979年通过了禁止将废弃物排入海洋的《伦敦公约》以及《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和《日内瓦远程跨国界大气污染公约》。1984年,联合国成立“世纪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87年完成《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大会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保护森林问题原则声明》,并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次会议共有176个国家的代表参加,其中包括118位国家元首,被称之为“地球峰会”。
紧接着,西方国家发生了政治生态化、法律生态化、社会生态化思潮,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正在形成。法治与生态的联姻,是这种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中国,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由于长期的粗放式、压缩式发展,造成了“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国际政治环境和中国自然环境的双重约束之下,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已经无法复制西方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传统工业化之路,必须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文明发展方式。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工业化水平以及生态环境现实,中国及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涉及矿产开发、海洋环境、水土保持、空气污染、草原和森林保护、动物保护、农药和放射性物质管理、排污管理、清洁生产等专业性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环境治理法律体系。
生态文明时代足音渐进
大自然给人类敲响了警钟,历史呼唤着新的文明时代的到来。这种新的文明,有人从文明发展的顺序出发称之为后工业文明,也有人从生态价值标准出发,称之为“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不仅是生态危机面前的理性选择,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继承和发展。
1978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政治学系伊林·费切尔(Iring Fetscher)教授在《论人类的生存环境》一文中就已经提出了“生态文明”(Ecological Civilization)一词,但他并没有对生态文明进行定义,只是简单地将生态文明作为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概念因此随即消失在德语世界之中。
此后,我国学术界、理论界和政府部门都在积极研究生态文明,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刘仁胜先生撰文总结,我国学者和官员对生态文明概念的解读方式,可以总结为超越论(转型论)和平衡论(综合论),每种解读方式都有各自的理论和实践背景。
(一)超越论(转型论)
20世纪80年代,叶谦吉教授在世界上首次对生态文明概念加以界定,并按照时间顺序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分为三种类型: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其中,文明时代则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生态文明因而是人类文明时代的真正开始。
钱俊生和余谋昌教授则进一步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经过古代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进行的又一次选择。生态文明观是现代文明观的发展,是对工业文明的一种扬弃。
环保部原副部长潘岳提出: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说明,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如果说农业文明是“黄色文明”,工业文明是“黑色文明”,那生态文明就是“绿色文明”。
超越论对生态文明概念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四种代表形式:
(1)中国农业学家和生态学家叶谦吉教授于1988年在其《生态农业——农业的未来》首次明确地将生态文明定义为: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又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和谐统一的关系。21世纪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世纪,人类与自然应成为和谐相处的伙伴。
(2)钱俊生和余谋昌教授于2004年在其《生态哲学》中将生态文明定义为:生态文明既是一种观念,又是一种结果。作为观念,生态文明是用生态系统的整体统一性、非线性、有限性、共生性等原则和原理来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想。作为成果,它是以生产绿色、以无污染消费、以最小消耗、最大效率为特征的生产和生活活动的总和。
(3)俞可平教授于2005年在其《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一文中认为: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中一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
(4)环保部原副部长潘岳于2006年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文中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致力于构造一个以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的社会经济文化政策为手段的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平衡论(综合论)
平衡论者基本接受超越论者对生态文明概念的界定;同时,平衡论者最早探讨了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间的平衡关系,并且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战略格局。
刘思华教授在1986年全国(上海)第二次生态经济学科学研讨会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的观点。此后他明确提出: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及其满足程度和实现方式,构成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基本内容;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及其满足程度和实现方式,构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内容;人民群众的生态需要及其满足程度和实现方式,构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表现。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物质文明建设为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为先导、民主建设为保证的四大文明建设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全面协调发展过程。
其实,刘思华教授在1992年《生态时代伦》、1994年《当代中国的绿色道路》和《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修订版)等书中,深刻论述了“转型论”,因此,可以说他是“转型论”和“综合论”有机统一论者。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概念,开始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并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概括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十七届四中全会开始强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
十七大报告之后,更多学者开始更多关注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间的逻辑关系。国家领导人和相关部委负责人则主要从平衡论的角度对生态文明概念进行了诸多界定。
(1)全国政协原主席贾庆林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积极改善和优化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建设科学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状况的总和。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文明观念,摒弃了人类破坏自然、征服自然、主宰自然的理念和行为,倡导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2)原副总理姜春云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总和。生态文明是有别于任何一种文明的崭新明形态。就本质与含义而论,生态文明是当代知识经济、生态经济和人力资本经济相互融通构建的整体性文明。
(3)国家林业局原局长贾治邦认为: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过程中,自觉遵守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不断调整改善进而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产业结构和生态化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和谐共进所取得的物质和精神的总和,是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
(4)环保部原部长周生贤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又主动保护自然界、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关系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传统工业文明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对立,严重威胁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生态文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要求,从文明的高度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综合起来,生态文明是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和维护白然为前提,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内涵,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的文明发展形态。